caopeng127 发表于 2014-11-8 18:38   全显示 1楼
个人觉得吧 秦的法制与六国的区别在于执行 立法的粗糙和执法的苛刻是有矛盾的 很难持久的执行下去 特别是在统一六国后 这一矛盾在六国旧地集中爆发 导致其迅速衰败 至于儒法之别 个人认为古人之所以要争 争的应该的立法之权或者说法律的解释权 在法或者说是规则是否应该存在这一点上是没有分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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