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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小说】【恋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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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星痕(2009-4-17 17:52): 有效评分
评委:p99998181

评分:6

      通篇读完用了四个小时,休息半小时后才写评语。感觉情节很混乱,不相关人或事太多,作者文字组织、逻辑方面有待提高。

      本文作者本意是想叙述一对恩爱情深的神仙眷侣,因男主人公的受伤失忆造成两人以母子相称一起生活,以及后来男主人公离家寻找母亲要他带话的那个人--夏无伤,在寻找的过程中慢慢发现原来夏无伤就是自己。

      摘自原文:“有时候,我和莫道在一遍聊天,母亲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眼睛是浓浓的是化不开的哀愁、〈爱恋〉以及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

     一开始我看到〈爱恋〉这个词就觉得不对劲,看完全文自然明白这是作者埋下的伏笔。

     小说三要素是什么?人物、情节、环境。

     人物设定要先来!主人公设定更不能马虎,为了以后情节做铺垫可以模糊,就象“母亲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眼睛是浓浓的是化不开的哀愁、爱恋以及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

      可作者又写了“那是很多年前了,我们被仇家从杭州瘦西湖边一直逼到大漠荒沙的关外。母亲中了仇人一掌,抱着我跳下悬崖。
     到关外没几,有天夜里,母亲在睡着前告诉我,让我去找一个叫夏无伤的人,告诉他梅舞雪会一直都在他的身边...”这等于铁板订钉啦。

      个人认为这是此篇最大的败笔!段中提到〈很多年前了〉,不是纠字眼,除了作者本人,看到这里时十个有九个都会认为两人是母子,剩下一个觉得是母子乱伦。

      至于后面情节为什么会混乱,我给大家打个比方。比如说我要告诉大家和女友去逛街买鞋子这件事,简单吧,一句话的事。

      可是我呢先从怎么认识的前任女友一直说到现任女友,而且不是前任说完再说现任,是穿插着来说。在说的过程中,只要是有接触过的人或事我都加以详细叙述。

      等这些都说痛快了,我又开始说和女友怎么逛街怎么吃烛光晚餐的过程。都说完后最后我还告诉大家其实女友只是个代号,可以是姐姐、妈妈、姑姑等等。

      呵呵,晕不?大家如果问我鞋子呢?我就告诉大家我逛街时不是提到有路过鞋店吗!

      所以作者最后说“文中所谓的母亲只是一个称号而已,并没有什么暗示或者象征意义,如果感觉不喜欢也可以换作姐姐、姑姑之类的。姑姑这个貌似是杨过专用,不要管他!”这句话是没必要的。

      如果你之前没把人物身份叙述的太详细,模糊到底就根本不会有人误会,本来是亮点却埋没了。

      至于上面我提到的鞋子,也代表这次主题清明,文中看不出什么重大事件是在清明发生,出现的方式就象我提到的逛街时有路过鞋店而已。

      终于结束了,现在去看美女松松脑子。如有不当之处,欢迎交流。精简提炼一下是一篇好帖。


  捉虫:  

有时候,我和莫道在一遍(边)聊天---错别字
  
到关外没几(),有天夜里,母亲在睡着前告诉我---漏字

如果()捡找到我,就让我跟着他---漏字

好不容易终于碰到了一个可惜(以)歇脚的小镇---错别字

将(讲)话将(讲)重点,听话也一样---错别字

“不是好久,是我们跟们(本)就没睡过---错别字

只留一个人把手(守),太看不起大爷我了吧---错别字

我就悄悄的神不知鬼不觉进入到已经打了一场畅快淋漓SEX炮而感到身心疲惫倒头大睡的马匪们的房间将睡的如同死猪一样的人让他们睡的更舒服。---如此长的句子中间没标点。

梅舞雪说完就捧气(起)了小泥巴的脸---错别字

难道我名剑阁救(就)比不过他夏家---错别字

你最近行迹很可以(疑)呢---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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